行政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?

行政诉讼期限是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的规定,诉讼时效期间为三个月。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。此外,对于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临时性、先行性措施,当事人可以在知道该措施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。如果超过法定期限未提起诉讼且没有正当理由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诉讼请求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15条: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个月。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;但是,对于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临时性、先行性措施,当事人可以在知道该措施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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